尚方宝剑,电视连续剧《包青天》中的终极正义裁决,包拯能够凭它“上斩昏君,下斩馋臣”,变成主持人世间公平的大神级存在。但这完全能够当做笑谈,由于尚方宝剑压根不太可能出現在包拯手上,那个时候它也没有这种杀伤力,这是什么原因呢?
最早出現尚方一说是在秦汉时期,秦汉官制设立少府,少府里设立尚方令,是皇帝的专用兵器库。依据汉书《朱云传》记述:那时候朱云曾期待汉成帝刘骜赐一把尚方斩马剑,也叫上方宝剑,用于击杀一名大臣,結果皇帝没同意。
从那时起的时期就有了尚方宝剑一说,但一直全是皇室专用型,大臣和平民都不可有着尚方宝剑的,因此 宋朝的包拯是不太可能有着皇室特供的尚方宝剑,自然也不太可能有着那么大的权利。
那麼到底是什么时候[文]尚方宝剑被皇帝赏赐[章]大臣,并授予先斩后[来]奏的至高权利的呢?[自]
依据《宋史》记述:在忽必烈当权阶段,一名叫张留孙的道士治好了皇后的病,忽必烈指令尚方锻造了一把剑,赐予了张道士,这也是第一次将象征君权的尚方宝剑赐予大臣,但这时候的尚方宝剑仅仅君权的象征,并沒有先斩后奏的权利。
《明史》记述:直至1592年,明朝万历赐予手下尚方剑平定叛变,此后尚方剑才被授于了独断和立斩的作用。
而到了清代尚方宝剑这类支配权过大的象征被废止,取代它的是相对支配权受限制的钦差大臣制度。
实际上尚方宝剑根本[历]就不存在“上斩昏君[史],下斩馋臣”的权利[大],皇家怎么会把这种[全]权利赋予在一柄剑上[网]。